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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15日星期日

巴勒斯坦 以色列衝突 集體懲罰 人道危機

2023-10-11
聯合國獨立國際調查委員會聲明表示,自2023年10月7日以來,該機構一直在收集和保存各方犯下戰爭罪行的證據。委員會譴責哈馬斯發動的襲擊,稱不能容忍殺害手無寸鐵的平民和劫持人質的行為 。同時,委員會對以色列的反應表示「嚴重關切」,稱其對加沙的襲擊和全面圍困 「構成集體懲罰」。

巴勒斯坦外交部門10日在社交媒體上發文稱,以色列國防軍在對加沙的襲擊中使用了白磷彈。巴方還發布了一段白磷彈正在燃燒的視頻。報道稱,目前國際法並未將白磷彈列入禁用範圍,但其使用受到嚴格監管。據1980年聯合國《特定常規武器公約》規定,這種武器會對平民造成嚴重威脅,不應在人口密集區使用。

據以色列軍方和巴勒斯坦衞生部11日公布的最新消息,巴以新一輪衝突爆發以來,已造成至少2150人死亡。

2023-10-12 
聯合國秘書長古特雷斯的發言人迪雅里克11日說,聯合國近東巴勒斯坦難民救濟和工程處(近東救濟工程處)12名僱員在以色列對加沙地帶的空襲中遇難。迪雅里克11日在例行記者吹風會上說,遇難的12名近東救濟工程處僱員均為加沙本地人。除聯合國僱員外,10月7日以來,近東救濟工程處在加沙地帶開辦的學校共有30名學生死亡、

以色列空襲敘利亞機場。以色列空襲了敘利亞大馬士革機場和阿勒頗機場,導致機場跑道損壞,被迫停運。據網傳視頻,大馬士革機場遭受襲擊後起火。伊朗外長阿卜杜拉希揚乘坐的飛機正前往敘利亞,因無法降落大馬士革而又返回了德黑蘭、

2023-10-14 
以色列軍方已向加沙地帶投擲了6,000枚炸彈。加沙人道危機持續加劇,除缺水缺電外,醫療系統亦瀕臨崩潰。以軍全面封鎖加沙,並切斷當地水電及物資供應,強調除非哈馬斯釋放全部人質,否則加沙不會得到任何人道援助。由於死傷者眾多,已超出當地醫院容納能力,加沙最大的希法醫院停屍間每次最多只能處理30具屍體,停屍間的冷凍櫃現已無法容納所有屍體,死者都被堆到走廊,醫院門口和停車場更放着許多屍體,還有數百名重傷者擠滿了走廊。

以色列炮擊黎巴嫩南部致記者遇難 聯合國秘書長致哀。

BBC稱,在這起「令人不安的事件」發生時,該媒體3名記者正乘車前往酒店,汽車被「清晰標記為媒體(車輛)」。BBC表示,停車期間他們被以色列警察「從車上拖下來」,接受搜查並被推到牆上。一名當事記者表示,當他試圖拍攝這一事件時,一名警察將他的手機扔到了地上。

以色列於當地時間13日對黎巴嫩南部一村莊進行炮擊,一輛記者車輛中彈,造成一名為路透社工作的黎巴嫩攝影記者死亡,另有6名記者受傷,受傷記者分別來自半島電視台、法新社和路透社。

2023-10-15 
美國有線新聞網絡(CNN)引述消息稱,在黎巴嫩遇襲的記者當時都身穿標有明顯「傳媒」字樣的衣物。卡塔爾半島電視台記者哈希姆在場提到,「坦克炮彈直接擊中了他們(指遇襲記者),太可怕了,情況難以言喻。」半島電視台批評稱,「以色列的炮擊直接瞄準記者們乘坐的交通工具。」

英國「中東之眼」新聞網周五宣布,他們與兩名駐加沙地帶記者失聯。其中一名女記者侯賽尼趕在周四斷電前留下最後一段影片,平靜地表示其手機電量即將耗盡,加沙地帶已陷入一片漆黑,「以色列正在確保受害人無法發聲,讓他們與世界完全隔絕。我們每個人都是襲擊目標,每一天的報道可能是最後一次報道。」

也門民眾抗議以軍轟炸加沙地帶。 路透社


以軍要求加沙地帶北部所有居民撤往南部地區。同時,以色列戰機對撤離加沙民眾的車隊發動攻擊,當時這些車輛正往南行駛,卻遭炸彈襲擊,造成70人死亡,當中大多數是婦孺。

世界衞生組織當地時間14日在其官網及社交媒體發表的聲明,作為聯合國負責公共衞生的機構,世衞組織「強烈譴責」以色列向加沙地帶發出「撤離令」,並稱有關命令「是對傷病員的死刑判決」。聲明稱,「強制疏散病人和衞生工作者將進一步惡化當前的人道主義和公共衞生災難」。世衞組織表示,「許多危重、脆弱病人的生命岌岌可危:那些正在接受重症監護或依靠生命支持系統的病人、正在接受血液透析的病人、在保溫箱中的新生兒、患有妊娠期併發症的女性以及其他人,如果他們被迫轉移並在撤離過程中被切斷急救醫療服務,那麼他們的病情即將惡化乃至死亡」。




2023年7月28日星期五

不獲批禁令

DJ早前申請禁制令,禁止4類人士傳播該歌曲,HC拒絕批出禁制令。

理據和討論:
   第一點,4類禁制行為本屬刑事(即香港國安法、刑事罪行條例及國歌條例)。禁制令不能產生更大的阻嚇效果。(外國平台紛紛在日前把該歌曲下架,是產生不到阻嚇效果嗎?)
   第二點,DJ表明在涉及國家安全問題上,法庭應該服從政府的意見,HC並不認同。(同意,是否也暴露出DJ欠研究及與法院人士並無﹙或不准許﹚溝通?只是像電視劇「法庭見喇」?)
   第三點,禁制令及香港國安法等刑事法律的執法行動,互有衝突,例如刑事罪行條例及國歌條例有檢控時限,但禁制令的藐視法庭的民事訴訟則無檢控時限(同意,例如謀殺是刑事,再批禁制謀殺令是衝突)。
   第四點,本案證據不足以證明頒布禁制令,可減低該歌曲的流行程度。(奇怪,外國平台紛紛在日前把該歌曲下架,是否已證明到有減低流行的效果呢?)
   第五點,若批出禁制令會對無辜的第三方產生「寒蟬效應」,而被逼選擇不參加涉及該歌曲的正當活動。(奇怪,該歌曲仍會有所謂「正當活動」,若以謀殺為例,即涉及謀殺仍會有其所謂「正當活動」嗎?)
   第六點,DJ另指,網絡平台營運商只在法庭頒令後,才願意把該歌曲及影片下架。HC認為平台營運商知道其法律義務,故不認同禁制令會加強阻嚇作用(禁制令不獲批准,外國平台紛紛把該歌曲上架)。

   第二和第三點應該是重點。且看日後23條會否補上這些漏洞。希望在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