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19日星期五

港燈停電報告

5月15日 港燈公佈了4月19日港島大停電的事故報告。

圖片來自巴士的報

     港燈營運董事鄭祖瀛表示對客戶「非常之唔好意思」,並指同類事故上次發生在30年前(指1993年前後?),事件極之罕見。而這幾天報章也無跟進「30年前同類事故」這點。所以亞發早兩天遍尋政府MMIS的香港舊報紙網站,可惜未能找到同類的港島停電之報章報導,有見1990至2000年間在MMIS中的舊報紙收錄紀錄也較少,所以未能尋獲。




報告在港燈網站可供下載,事發時間是凌晨時份,數碼港電力發電廠於3月22日至4月18日在涉事的「275千伏氣體絕緣開關」進行翻新工程,並於4月19日進行調試﹙一般在凌晨進行減少有失誤時的影響﹚,但期間錯誤接通「後備」電纜電路,發生短路,令設備發生故障,及後一連串系統反應,導至多區域停電。

   要留意所謂「後備」電路,其實是三相電路互相接駁的一個技術情形﹙行內術語是「CAP線」,意思是三相短路了的﹚,原意是有人在該線路工作,可能觸電,所以把來電電線三相短路,以保人命。但CAP線必定要特別隔離,上鎖,控制電源抽走,以免誤動,保護範圍就要改為以上游的主保負責包容,以策萬全。

圖片來自HKET TOP!CK 
報導: 「香港機電業工程專業人員協會主席黃錦輝在電台節目指出,後備電纜未有保護裝置是匪夷所思。港燈4月24日解說涉事電纜為「後備電纜」,而非「備用(standby)電纜」,由於一直未有通電,所以不會有獨立保護裝置。」亞發補充:當電器或電掣,能以單一操作而通電時,該電器或電掣應受電力安全系統監管,提供保護是其中一個安全要求,只可經認可人士撤銷。

    港燈稱當時工程師(1)使用的「能源管理系統」EMS 電路圖無適當標註,(2)現場標籤無適當表明,(3)現場的後備電纜電路被遮擋。所以錯誤產生,但其實這3項都是可算是人為錯誤,正是聖人都有錯,不能避免,所以系統管理上必要有FAIL SAFE 思維,

    至於事件時序可能如下:三相短路發生,後備電路﹙單一操作可通電?﹚無自設主要保護,所以只靠上游的後備保護動作,才把故障切斷,但時間可能長於300毫秒,所以對整個275kV電力系統有極大影響,跟著聯網解列,即是和中電的連線也斷開。兩部發電機因故障和負載突變而開始供電不穩,系統保護中的低頻卸載開始,港島各區開始自動斷電,及後兩部發電機要關掉,大量客戶被斷電後,系統才「供求」平行,做成4萬4千客戶停電。

   報告指出要員工陪訓,圖紙和標示等要確認和檢批清楚。然而背後要做的工作,其實必須包括系統管理上的FAIL SAFE 設計和檢討,意思是指考慮如何設立最後防線,例如特別隔離如上鎖,和設置主要保護元件,避免盲點。

  總括而言,報告可接受,比上次因光管漏電而燒斷電纜橋的報告來得專業和實際。








14 則留言:

  1. 人誰無過,不過錯完有獎就奇怪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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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剛寫了篇有關這個「有獎」,有空來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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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中電的電纜橋被燒斷實在是少見,為何不建成地下電纜、穿地底過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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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因為建造時代,那處是一河相隔,建橋比挖地洞或沉箱過河,來得簡易,而日後維修和加放電纜,也特別容易。
      但多年來地理環境已經改變,地基改變,接地效果成疑,而電纜橋早年設計,欠了防火滅火等設施,加上多年來更多電纜「入住」,橋斷電纜斷,其實主力通訊遙控﹙用於復電﹚的光纖也斷了,以光管漏電作為火災主因,實在難以信服,也感專業與道德散失,令人嘆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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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我竟然完全不知道有這件事發生過,謝謝你的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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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聽聞說:政府對於這次停電,中電復修之後有獎金鼓勵,而不是作出懲罰。
    我也不知道內裡有什麼的來龍去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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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剛寫了篇有關這個「有獎」,有空來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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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現代人已經用慣電,一冇電就什麼也做不到,手機電也充不來,呢樣最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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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正是,所以監管要到位。官方提供準許回報,好像有點過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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